最近看到,有關劉政鴻前縣長又要參選縣長的新聞,實在有諸多感觸。
2014年我參與大埔丟鞋案義務律師團,與許多南北而來的律師,為被劉縣長告的學生提供辯護。
這張照片是在一審苗栗地院判決當天,除陳為廷判處一萬元罰金,其餘六名被告判處無罪時,所拍下。
這案件讓我覺得不可思議之處,在於開庭時,穿著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制服的人,拿著攝影機,一路跟拍律師到法庭上,遭到我們向法官強烈抗議,員警才離開。
就在宣判的前一庭,我經歷了可能是我執業律師以來,最心酸的一庭:
法庭上被告流淚、辯護律師流淚,連擠滿苗栗地院第七法庭的旁聽的民眾也流淚。
其他外地而來的律師,他們或許聽不懂,這些旁聽席的民眾,用客家話彼此說了甚麼,但我聽的很清楚。他們在說,為甚麼可以強徵民地、強拆藥房、用怪手開進老阿嬤的田,為甚麼可以逼死好幾條人命。
走出法庭的時候,我也一直在想,為什麼我的故鄉,會是這個樣子?
很感謝那些遠道而來的律師,跟奮勇的學生、民眾,站出來保護人民。也很榮幸可以成為他們的一員。
開完庭,告別了律師團成員,我帶著公事包,騎著摩托車回家,經過我就讀的國中君毅中學,就在竹南的公義路上,看著這些農田跟被拆除的藥房,我從小所熟悉的景物,竟然就這樣被踐踏、被摧毀。
我還是相信,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,苗栗的一切,年輕世代的我們,不應該停留在喂嘆與抱怨,參與才能促成改變:
"如果我們不參與政治,就會被最糟糕的人統治!"
請讓我們一起加油,同心協力,做一個真正勇敢的苗栗人!!